2015-2016年度續保通知

發布者:系統管理員發布時間:2015-05-28浏覽次數:1288

已參加南京市居民醫保的大學生,2015-2016學年續保工作即将開始。根據《伟徳国际官网登录入口關于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實施辦法(試行)》(南字發[2010]109号)的文件精神,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1.續保對象為2014學年已參保的大學生,保險生效時間為201591日――2016831日。

2.享受低保待遇的學生,在610日前必須提交新的低保證明材料至校醫保辦(仙林在校醫院二樓),未按時提交材料的不能享受低保免參保費待遇。

3.續保的學生,615日前務必在本人與學号挂鈎的、财務處登記的工商銀行卡内存入人民币100元,工行賬号需要更改的學生請在615日前至學校财務處登記賬号。學校财務處将統一扣款,由醫保辦集體辦理續保手續。因個人原因未成功扣款的将視為不願續保,從201591日起不再享有任何醫療保障待遇。


低保證明材料要求:

每年提交低保大學生相關證明材料(上一年度後經過當地民政部門年審過的低保證複印件或戶籍所在區、縣民政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明),統一到市醫保中心辦理低保大學生确認手續,可免繳參保費用。

低保證複印件由《低保證》戶主頁、家庭成員頁、年審校驗頁三頁複印件構成。今年的續保、參保要求是2014-2015年度已年審過的低保證。

低保證明2015年由戶籍所在區、縣民政部門出具,須證明學生本人享受“低保待遇”的内容。家庭困難證明不能享受免繳參保費用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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