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222/info52829.htm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聯合基金(以下簡稱石油化工聯合基金(B類))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和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資設立,目的是緊密結合我國石油石化領域戰略發展面臨的若幹重大技術難題和關鍵科學理論問題,開展基礎性、前瞻性和創新性研究,促進協同創新,培養石油石化科技人才,進一步提升我國石油石化工業的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争力。
石油化工聯合基金(B類)作為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組成部分,其申請、評審、管理和資金使用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聯合基金項目管理辦法》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本聯合基金面向全國,公平競争,提倡學科交叉和産學研用結合,擇優支持具有良好研究條件和研究實力的高等院校及科研機構,在項目指南公布的研究領域内開展研究。鼓勵與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屬單位聯合申請,對于合作申請的研究項目,應在申請書中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内容、主要分工等。
一、2016年度資助計劃、資助領域和研究方向
2016年度本聯合基金隻受理“重點支持項目”的申請,拟資助重點支持項目10項,直接費用的平均資助強度為300萬元/項,資助期限為4年,申請書中的研究期限應填寫“2017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一) 劣質油加工基礎研究。
面向高硫、高金屬、高殘炭值等劣質油加工中存在的基礎性科學問題,開展劣質油組成與結構的分子水平表征、高效清潔轉化的催化劑與工藝技術研究。
(二) 二氧化碳資源化利用。
基于碳循環原理,開展石化過程中新型低成本二氧化碳選擇性捕集、高效分離基礎研究;開展高活性高穩定性二氧化碳加氫等化學轉化催化劑和工藝基礎研究。
(三) 新型催化材料。
針對石油化工産業升級,開展納米層狀硫化物、碳基納米複合材料、晶面可控氧化鋁、高分子基載體及催化劑等高性能、新結構催化材料研究。
(四) 高性能合成樹脂新材料。
針對高性能合成樹脂,發展制備新方法,探索結構與性能關系,重點解決聚烯烴在線功能化過程、纖維複合材料的高性能環氧樹脂新材料、收集空氣中水分的新材料及制品或石油化工副産物制備高性能合成樹脂等基礎和技術問題。
(五) 高性能碳纖維技術。
開展高強(5.49Gpa以上)高模(294Gpa以上)高性能碳纖維及其複合材料的技術基礎研究,掌握影響産品性能的規律,建立相關表征方法并制定标準。
(六) 生物基單體及材料。
針對生物基單體及材料制備、結構與性能的相關科學問題,開展生物基聚酯、生物基(芳香族或脂肪族)聚酰胺、生物基生物相容醫用材料、生物基彈性體等研究,開發具有工業化前景的新工藝。
(七) 制氫技術。
研究具備放大可行性的制氫新方法與技術,重點開展烴類化學鍊和太陽能制氫等探索研究。
(八) 柔性有機光電轉換材料。
圍繞柔性顯示材料的發展需求,針對有機光電高純度材料的産業化,突破宏量制備關鍵技術;發展柔性有機光電轉換器件;解決以聚酰亞胺為基膜的複合膜制備均勻性問題。
(九) 燃料電池技術。
開展固體氧化物燃料電池(SOFC)新材料、新體系和電池集成優化研究,具備放大基礎;研究質子交換膜燃料電池(PEMFC)高效催化劑結構及性能關系。
(十) 石化污染物處理及資源化。
面向石化行業污染治理的重大需求,開展石化行業污染物的組成與結構表征、遷移機制、催化轉化和資源化研究,發展石化行業污染物處理關鍵技術。
二、申請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申請條件。
本聯合基金申請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 具有承擔基礎研究課題或者其他從事基礎研究的經曆;
2. 申請人應當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
在站博士後以及正在攻讀研究生學位的科學技術人員不得申請。
重點支持項目合作研究單位的數量不得超過2個。
(二)限項規定。
1.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人員,申請或者參與申請本聯合基金項目與處于評審階段(申請和參與申請的項目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做出資助與否決定之前)和正在承擔(包括負責人和主要參與者)的以下類型項目合計限為3項:面上項目、重點項目、重大項目、重大研究計劃項目(不包括集成項目和戰略研究項目)、聯合基金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地區科學基金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直接費用大于200萬元/項的組織間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僅限作為申請人申請和作為負責人承擔,作為參與者不限)、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含承擔科學儀器基礎研究專款項目和國家重大科研儀器設備研制專項項目)、優秀國家重點實驗室研究項目,以及資助期限超過1年的應急管理項目。
2. 石油化工聯合基金(A類)和石油化工聯合基金(B類)為同一名稱聯合基金項目。申請人(不含參與者)同年隻能申請1項石油化工聯合基金(B類)或(A類)項目。上一年度獲得石油化工聯合基金(A類)或(B類)資助的項目負責人,本年度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
(三)申請注意事項。
1. 本聯合基金申請書報送日期為2016年9月26日至30日16時。
2. 本聯合基金申請書采用在線方式撰寫,對申請人具體要求如下:
(1) 申請人在填報申請書前,應當認真閱讀本項目指南和《2016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申請須知的相關内容,不符合項目指南和相關要求的申請項目不予受理。
(2) 申請人登錄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https://isisn.nsfc.gov.cn/(以下簡稱信息系統,沒有系統賬号的申請人請向依托單位基金管理聯系人申請開戶),按照撰寫提綱要求撰寫申請書。
(3) 申請書中的資助類别選擇“聯合基金項目”,亞類說明選擇“重點支持項目”,附注說明選擇“石油化工聯合基金(B類)”;“申請代碼1”選擇B06,“申請代碼2”根據項目研究領域自主選擇相應的申請代碼。以上選擇不準确或者未選擇的項目申請不予受理。
(4) 申請人應當按照聯合基金重點支持項目申請書的撰寫提綱撰寫申請書。如果申請人已經承擔與本聯合基金相關的國家其他科技計劃項目,應當在報告正文的“研究基礎與工作條件”部分論述申請項目與其他相關項目的區别與聯系。
(5) 申請人應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以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編制說明》的具體要求,按照“目标相關性、政策相符性、經濟合理性”的基本原則,認真編制《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項目資金分為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申請人僅需填寫直接費用部分,間接費用由系統自動生成。多個單位共同承擔一個項目的,申請人和合作研究單位的參與者應當分别編制項目資金預算,經所在單位審核後,由申請人彙總編制。
(6) 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後,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下載并打印最終PDF版本申請書,向依托單位提交簽字後的紙質申請書原件以及其他特别說明要求提交的紙質材料原件等附件。
(7) 申請人應保證紙質申請書與電子版内容一緻。
(8) 本聯合基金資助項目在執行期間形成的有關論文、專著、研究報告、軟件、專利及鑒定、獲獎、成果報道等成果,應注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聯合基金資助項目(項目批準号)”。
3. 聯合資助雙方聯系方式。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化學科學部 地 址:北京市海澱區雙清路83号 郵 編:100085 聯系人:孫宏偉 電 話:010-62327168 電子郵件:sunhw@nsfc.gov.cn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科技管理部 地 址:北京朝陽區朝陽門北大街22号 郵 編:100728 聯系人:林源 電 話:010-59968819 電子郵件:linyuan@sinopec.com |
三、校内材料報送
申請人請将電子版申請書及所需附件在線提交,經學校審核确認後,打印系統生成的申請書及附件PDF文件二套,送科技處(周一至四在仙林揚州樓622,周五在鼓樓南園綜合樓419,89683827/83593827)。截止時間: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