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38/info52806.htm
為充分發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導向作用,滿足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出海科學調查工作的需求,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自2009年起試點資助“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海洋科學調查船時費”(以下簡稱“船時費” )。
船時費拟用于租用海洋科學調查船,為需要出海調查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提供船舶運行時間( 以下簡稱“船時” ),以确保科學基金項目海上考察任務的實施,并獲取研究所需的觀測資料。
一、申請資格
船時申請面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的各類項目,鼓勵地球科學部之外其它學部、學科領域資助的項目申請船時。船時申請者必須是在研的或今年新批準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負責人或主要參加者,出海觀測内容應屬于申請者負責或參加的基金項目研究方案中明确列出的調查内容。
二、申報要求
申請人需登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船時共享系統(http://www.sss-nsfc.org),進入“船時申請”,按操作提示填報申請。電子申請表通過網站審核後,需下載打印形成紙質申請表,并按要求由申請人簽字、依托單位蓋章後,将紙質申請表原件1份寄送至地球科學部綜合處。
三、受理時間
船時申請的受理申請時間為2016年8月15日至8月31日。
四、申請注意事項:
1. 申請人在填報申請表前應認真閱讀本《通知》,船時申請應符合本《通知》的資助範圍與要求。
2. 船時申請所填的觀測期限為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3.應明确指出出海觀測的時間、海區、所需的儀器設備以及其他特殊的技術需求,切忌含糊、籠統。可以附圖說明研究海區和觀測站位設置等。
4. 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資助并安排沒有海洋調查船的大學和研究所等單位的科學家上船觀測。
五、聯系方式: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會委員地球科學部
聯系人:任建國、李薇
電 話:010-62327675
電子郵件:ocean@nsf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