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申請截止時間】2020年4月24日
一、項目背景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NSFC)與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 UNEP)達成的共識,雙方将共同資助雙方科學家開展合作研究,并特别關注與非洲和亞太地區的發展中國家的合作,通過優勢互補的聯合研究,統籌推進NSFC“一帶一路”可持續發展國際合作科學計劃的實施,促進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标(SDGs)的實現。
二、2020年項目征集說明
(一)資助領域及說明
2020年合作領域和申請代碼如下:
生态系統(Ecosystem)(申請代碼1:C0306或D01);
氣候變化(Climate Change)(申請代碼1:D01、D05 或 C0308);
資源效率(Resource Efficiency)(申請代碼1:G0412);
環境治理(Environmental Governance)(申請代碼1:G0411)。
中方申請人請根據以上合作領域選擇一項申請代碼填寫,未按要求填寫指定申請代碼的申請書将不予受理。
(二)資助年限、經費及說明
2020年資助的合作研究項目數量為4項左右。項目實施周期為5年,2020年批準立項資助的項目執行期為2021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NSFC對每個項目提供300萬元人民币直接費用的經費資助,其中包括研究經費和合作交流經費等。
三、申請資格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管理辦法》,申請本項目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
(二)作為項目負責人,正在承擔或承擔過3年期以上科學基金項目;
(三)雙方科學家之間應當具有一定的合作基礎,項目申請應充分體現強強合作,優勢互補。
(四)關于申請資格的詳細說明請見《2020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四、限項規定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包括組織間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以下簡稱組織間合作研究項目)和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NSFC與UNEP合作研究項目”屬于組織間合作研究項目,申請人申請時須遵循以下限項規定:
(一)申請人同年隻能申請1項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
(二)上年度獲得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資助的項目負責人,本年度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
(三)作為申請人申請本項目,計入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人員申請(包括申請人和主要參與者)和正在承擔(包括負責人和主要參與者)項目總數限2項的範圍(參與承擔或者參與申請的組織間合作研究項目除外);
(四)《2020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關于申請數量的其他限制。
五、申報要求
為使申報工作順利進行,請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一)中方申請人須登錄ISIS科學基金網絡系統(http://isis.nsfc.gov.cn),在線填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申請書》(以下簡稱“中文申請書”)。具體步驟是:選擇“項目負責人”用戶組登錄系統,進入後點擊“在線申請”進入申請界面;點擊“新增項目申請”按鈕進入項目類别選擇界面;點擊“國際(地區)合作與交流項目”左側+号或者右側“展開”按鈕,展開下拉菜單;點擊“組織間合作研究(組織間合作協議項目)”右側的“填寫申請”按鈕,進入選擇“合作協議”界面,在下拉菜單中選擇“NSFC-UNEP(國際組織)”,然後按系統要求輸入要依托的基金項目批準号,通過資格認證後即進入具體中文申請書填寫界面。
(二)中方申請人須與UNEP合作者聯合提出申請,同時需要邀請研究區域當地的科學家參與合作,共同填寫英文申請書(見附件1),填寫完成後上傳添加至中文申請書的“附件”欄中一同提交。
(三)雙方須就合作内容及知識産權等問題達成一緻,并簽署合作協議(協議範本見附件2),上傳添加至中文申請書的“附件”欄中一同提交。
(四)報送材料:依托單位應對本單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性,申報預算的目标相關性、政策相符性和經濟合理性進行審核。本項目納入無紙化申請範圍,依托單位完成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的逐項确認後,應于申請材料提交截止時間前通過ISIS科學基金網絡系統上傳本單位科研誠信承諾書的電子掃描件(請在ISIS科學基金網絡系統中下載模闆),無需提供紙質材料。項目獲批準後,将申請書的紙質簽字蓋章頁裝訂在《資助項目計劃書》最後,一并提交。簽字蓋章的信息應與電子申請書嚴格保持一緻。ISIS系統在線申報接收期為2020年3月16日至4月30日下午16時。
六、項目聯系人
聯系人:張樂君 榮念赫
電 話:010-62327780,62326998
傳 真:010-62327004
Email:zhanglejun@nsfc.gov.cn
rongnh@nsfc.gov.cn